房屋出售怎么寫最簡潔-出售房屋怎么發布信息
近期有許多納稅人對個人房屋交易稅收政策進行咨詢,國家稅務總局鞍山市稅務局整理了相關的主要稅收政策。
購買房屋
(一)個人購買住房繳納契稅,免征印花稅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 )、《遼寧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的調整方案》(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第109號) 的規定,契稅具體適用稅率如下: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3.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住房,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 )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二)個人購買非住房繳納契稅、印花稅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根據《遼寧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的調整方案》(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第109號) 的規定,購買非住房,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購買非住房的印花稅稅率為價款的萬分之五。
出售住房
個人出售住房應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但有如下稅收優惠政策: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0號 )規定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 )的規定
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根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四)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 )的規定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全媒體記者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