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再審申請書怎么寫(再審申請書的最新范文)
很多人認為再審希望渺茫,二審輸掉以后,就會產生放棄訴訟的念頭。必須說明的是,再審的確很難,但也絕非毫無希望,大家可以查閱自己的同類案判決書,一般都有再審改判成功的。并且,大家如果還想要翻案,還想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再審也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不經過再審,甚至連抗訴也不可以。所以事實就這樣,再審雖然希望渺茫,但是并非絕無機會,如果不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自然不用繼續,但是如果還想維權,就必須走再審。
事實擺在這里,既然再審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要想辦法提高再審的機會。那么,如何書寫再審申請,才有可能提高翻案的機會。
對于申請再審,當事人首先自己要重視,到了再審這個階段,一方面,一般兩審都輸掉的情況下,當事人可能也不信任原來的律師,另一方面,再審這個階段,一般不開庭,律師也不會服務到這個階段。所以很多當事人會選擇自己寫材料,此時,材料書寫好后,當事人一定要自己去積極跟法院聯系溝通,詢問進度,不然石沉大海。
對于文書的書寫,當事人自己一般是做不到的,最好是請律師寫,如果非要自己寫,一定要把握兩個原則,第一,再審是監督法院審判行為的一種程序,法院判斷需要不需要再審時,主要不是去判斷案件的事實到底是什么樣,而是原審法院在審判時,有無錯誤的行為,比如法律適用錯誤,比如證據采信錯誤等,當事人不能大篇幅陳述事實原本是怎么樣的,自己的利益如何損失等。
第二,要重點說更有力的觀點,再審的理由其實有很多,比如法律適用錯誤,比如事實認定錯誤,但是這些理由都很容易被反駁,最有力的理由則一般是比如,有新證據,原審法律程序錯誤,或者審判人員存在枉法裁判經過你舉報后,被追責了,這些都是無法反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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