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學籍管理制度、民辦學校學籍管理制度范本
今年6月30日,太原市教育局針對“搖號沒搖到心儀的初中,或者中考沒考入理想的高中,能不能借讀?”的問題給出了回復,這種情況是不能借讀的。
太原市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市、縣(市、區)教育局會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規范中小學校招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對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一律不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同時,會充分發揮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作用,通過過程性記錄有效遏制借讀現象。普通高中新生開學后10個工作日內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或延期期限內仍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注銷普通高中學籍。學校校長對學生“人籍一致”情況負有第一責任。
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主要面向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學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已在太原市小學就讀且有太原市小學學籍的外地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和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招收借讀生,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破壞招生秩序,不得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剩余招生計劃不再補招。民辦學校超計劃招生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跨審批區域掐尖、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考生未參加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未經統一網上錄取,一律不能進行高中新生學籍轉接。普通高中嚴禁跨設區的市招生。對于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不予發放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不予轉學。
我省將于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高考將采取“兩依據一參考”的錄取方式,學生若存在借讀行為,其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將會受到質疑,直接影響學生高考報名和錄取等,由此造成的一系列嚴重后果,將由學生本人和相關學校承擔。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加強學生管理,不得擅自同意借讀、空掛學籍等行為,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
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已被中職學校錄取的學生,更不得與中職學校聯合招收普高學生后為其注冊中職學籍,套取國家資金,一經查實,將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太原升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