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通管理制度-學校交通管理制度匯編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學期全校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如:晨會、主題班會、黑板報、校園廣播、信息推送、告家長書等,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3.重點教育內容:文明行路、文明騎車、乘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
二、認真落實護學崗制度
1.設立門口安全緩沖區。在學校校門口劃定接送線,家長在接送線處停車,學生下車沿人行道走進校園,家長車輛即停即走。
2.上放學高峰時間段,值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崗到位,對違規停放的車輛、占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護送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3.保安人員嚴格車輛來訪登記制度,閑雜車輛嚴禁入校。
4.協調部門,安排校門口執勤,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降低放學時的交通壓力。
三、校內交通安全
1.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堅持“行人優先”原則,減速慢行,按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行駛,禁止鳴笛,進出校門不超過5公里/小時。
2.嚴禁無牌照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車進入校園或在校園行駛;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試車和酒后駕車。
3.工程用車履行相關手續,經門衛同意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進入校內的機動車輛一律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的停放,不得影響交通。
5.學生集會或重大活動期間原則上禁止車輛出入,特殊情況確需入校的車輛,應事先與安保處聯系,安保處負責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6.所有未經許擅自進入學校的車輛,保衛人員有權制止并責令其將車輛駛離禁行區或禁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