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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網站11月11日消息,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發揮保險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積極作用,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通知》回答了記者提問。
該負責人表示,綠色保險作為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在加強環境等風險管理、助力綠色產業發展和綠色技術新成果應用、加強環境生態保護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還可不斷提升公眾和社會的綠色環保意識,引導社會資源投向,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前期,保險業已經在綠色保險領域開展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為了進一步加強監管統籌引領,實現綠色保險可統計可監測,提升綠色保險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從而更好地發揮綠色保險在落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銀保監會研究印發《通知》,首次對綠色保險進行定義,并建立《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以下簡稱《統計制度》)。
該負責人介紹,通過研究,銀保監會認為綠色保險具有其鮮明的特點,不僅具有傳統保險的屬性,又具有“綠色”的內涵與外延。因此,為充分體現綠色保險的功能作用,按照內容全面、體系完整、特點鮮明的原則,銀保監會在《通知》中首次將綠色保險明確定義為“綠色保險,是指保險業在環境資源保護與社會治理、綠色產業運行和綠色生活消費等方面提供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持等經濟行為的統稱”。《通知》中也進一步明確綠色保險內涵包括負債端和資產端兩個方面。按照重點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則,《統計制度》僅統計綠色保險負債端業務。(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