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銀行間債券發行市場化程度再度提高。11月6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第四屆常務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規則、工作規程以及文件表格體系等文件,從“機制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方式”三方面優化,構建了“分層分類”注冊發行管理體系。
在記者采訪中,多位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債券注冊發行機制的完善是在堅持市場化理念的基礎上,總結完善行之有效的做法、借鑒成熟市場的經驗、經過廣泛研究討論后形成的。其中亮點頗多,比如對企業“分層分類”管理,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打包注冊”,避免了繁瑣的注冊流程,極大地提高了企業融資的自主性,使得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靈活調整財務方案,降低融資成本。
展望“十三五”期間,北京某大型銀行人士告訴本報記者,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應該繼續加強債券發行管理機制的改革,在強化信息披露的總要求下,進一步完善注冊制,提升市場效率。同時,著力打破剛性兌付頑疾,強化債券市場的自律管理,進一步著力提升市場容量,加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等。
此次改革對市場參與主體都有積極意義
市場人士吳之雄告訴本報記者,此次債券發行注冊制進一步完善對市場參與主體都有積極意義。對發行人而言,隨著注冊評議流程更加優化,債券發行更加便捷,更加有利于發行人隨需、隨行靈活制定融資計劃、選擇發行時點,從而在滿足自身資金需要的同時,降低融資成本;對金融機構而言:可以進一步促進主承銷商之間的競爭,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水平和能力。
此外,此次改革對債券市場以及實體經濟運行都有促進作用。
“對債券市場而言:發行人隨行就市融資更加便利,過度的供不應求或者供大于求都會很快得到糾正,有利于降低市場整體波動,削峰填谷,維護市場平穩運行,進而強化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吳之雄認為,而就宏觀經濟而言,本次注冊規程修訂完善將顯著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企業融資效率普遍提高,對穩增長、防風險和調結構都有積極作用。
北京某大型銀行人士告訴本報記者,本次完善在持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的同時,對于注冊發行環節進行了整合和壓縮,可以進一步提高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運行效率,有利于企業更好地利用債券市場進行融資,進一步優化社會融資結構。
兼顧效率優化與投資者保護
此次制度完善堅持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基本原則,從“機制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方式”三方面優化,構建了“分層分類”注冊發行管理體系。遵循“簡化、優化、強化、細化”的原則,對制度流程與信息披露要求既做減法,又做加法。
吳之雄認為,這種“既做減法,又做加法”的改進方式體現了交易商協會對效率優化和投資者保護兩手抓、兩手硬的工作原則。具體來看,一是簡化、優化注冊發行流程,但不降低注冊發行自律管理的基本要求,比如注冊評議由原來的初評、復評“串聯評議”,變成了初評、復評“并行評議”,效率顯著提升;二是簡化、優化信息披露表格體系,刪減冗余和重復信息,但不降低風險揭示的標準,強調重大事項、投資人保護機制安排等信息披露要求;三是分層分級管理,強化、細化風險行業、企業、事項的信息披露要求,加強對投資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四是強化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督,細化程序合規和人員管理要求,以確保“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優化注冊評議機制流程,更好地兼顧效率與質量。此次修訂按照市場化、規范化、透明化的原則,搭建了一套簡潔清晰、操作性強、主要基于經營財務指標測算的分層標準體系,將企業分為兩類;同時,按照常規產品、特殊產品等維度對產品進行區分,設計有針對性的評議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
此外,強化了中介機構責任,提高中介機構盡職履責能力。“在修訂相關制度的同時,加強了中介機構的自律規范,明確要求主承銷商督促企業做好重大事項補充信息披露工作,并通過加強主承銷商承銷業務管理評價等工作,強化中介機構盡職履責義務,防范道德風險。”吳之雄認為,這一改進對于規范中介機構相關行為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十三五”期間市場發展的四大任務
近年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秉承市場化管理理念,銳意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為廣大企業提供了高效的融資渠道,大幅提高了直接融資的比例,降低了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不過,在經濟步入新常態下,在經濟轉型升級的背景下,債券市場也被賦予了更為重要的作用。11月3日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杠桿率。
在推進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方面,上述北京某大型銀行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十三五”期間,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應該繼續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首先,繼續加強債券發行管理機制的改革,在強化信息披露的總要求下,進一步完善注冊制,提升市場效率。其次,加強市場文化建設,貫徹注冊制理念,推動形成“發債公開透明,投資風險自負”的良性市場氛圍。再次,強化債券市場的自律管理,充分發揮自律組織的作用,加強對市場機構行為的自律規范,切實保護好投資人利益,完善市場化風險處理機制。最后,著力提升市場容量,加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豐富投資人類型,引入更加靈活的二級市場交易機制,提升債券流動性。